广东科技创新条例:赋能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元描述: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发布了《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旨在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本文将深入解读条例内容,并提供对科研人员、高校、科研机构和政府的实用建议。
吸引人的段落: 广东省的科技创新引擎正在轰鸣!新发布的《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以“放管服”改革为核心,为科技成果转化插上了腾飞的翅膀。条例从科研资金投入、科研人员激励、科技成果管理等多个维度,全面赋能科技创新,打造更完善的科技创新生态体系。无论是科研人员、高校科研机构,还是政府部门,都能从条例中找到新的发展机遇和前进方向。本文将深入解读条例内容,并提供对不同主体群体的实用建议,助您抓住科技创新的机遇,在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发展浪潮中乘风破浪!
加大科研投入,为创新发展“添薪助火”
条例明确,广东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财政用于科技经费的增长幅度,应当不低于地方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 这意味着,地方政府将加大对科技领域的财政投入,为科技创新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同时,条例也提出,广东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基础研究投入稳定支持机制,广东省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投入基础研究的比例应当不低于三分之一。 这一举措旨在鼓励基础研究,为科技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具体来看,条例在科研经费投入方面做出了以下关键安排:
- 加大地方政府科技经费投入力度: 地方政府应将科技经费增长与地方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挂钩,确保科技经费的持续增长。
- 建立基础研究稳定支持机制: 省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投入基础研究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为基础研究提供稳定的资金保障。
- 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率: 加强对科研经费的监管,杜绝科研经费的浪费和闲置,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
这些举措将为广东省科技创新发展“添薪助火”,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更充足的资金保障,推动科技创新迈向更高水平。
放管服改革,点燃科技成果转化“引擎”
条例在科技成果管理制度改革方面,全面推行“放管服”改革,为科技成果转化扫清障碍,注入活力。
具体来看,条例做出了以下重要安排:
- 赋予高校和科研机构更大的自主权: 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职务科技成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外,由单位自主管理、自主处置,自主决定是否进行资产评估,不需报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批或者备案,不纳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管理考核范围。
- 简化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流程: 针对上述单位通过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形成的国有股权,条例提出可由单位自主管理,经评估后可以自主处置,其中已经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仍发生投资亏损的,经单位审核并报主管部门备案后,不纳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范围,免责办理亏损资产核销手续。
- 探索职务科技成果赋权管理制度: 条例鼓励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赋权管理制度,完善监督机制,在科技成果转化中探索赋予科技成果完成人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者长期使用权,但是不得损害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
这些“放管服”改革措施将极大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加速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市场,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全方位人才激励,打造科技创新“人才高地”
条例针对科研人员个人,也制定了多项激励措施,旨在吸引和留住人才,构建科技创新“人才高地”。
具体来看,条例做出了以下重要安排:
- 支持青年科技人员发展: 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和省科技人才工程,支持青年科技人员的项目比例不低于百分之六十。
- 鼓励女性科技人员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科研项目、人才项目、科技奖励等方面,应当对女性科技人员申报年龄放宽不少于两周岁。
- 优化高层次人才薪酬管理: 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年薪制高层次人才的薪酬支出纳入绩效工资总量并单列管理,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调控基数。
这些措施将为科研人员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激发他们的创新潜力,为广东省科技创新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
关键词:科技创新条例
深入解读《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
《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的出台,是广东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科技强省的重要举措。 条例在加强科技创新顶层设计,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对推动广东省科技创新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条例从多个方面对科技创新工作进行了规范和指导,主要内容包括:
- 加强科技创新顶层设计: 明确了科技创新工作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为科技创新工作提供了方向指引。
- 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 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旨在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激发科技创新活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 加大科技投入: 明确了政府财政用于科技经费的增长幅度,并建立基础研究投入稳定支持机制,为科技创新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 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提出了一系列人才培养、引进和激励措施,旨在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科技人才队伍。
-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完善了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为科技成果走向市场提供便利条件。
条例的实施将为广东省科技创新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推动广东省科技创新水平迈上新台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强劲的科技支撑。
常见问题解答
1. 条例对科研人员有什么具体的影响?
条例为科研人员提供了更多的科研项目机会,尤其是青年科技人员和女性科技人员。同时,条例也鼓励高校和科研机构探索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
2. 条例对高校和科研机构有什么具体的影响?
条例赋予高校和科研机构更大的自主权,允许其自主管理、自主处置职务科技成果,并简化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流程。这些措施将促进高校和科研机构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科技成果走向市场。
3. 条例对政府在科技创新方面有什么要求?
条例要求政府加大对科技经费的投入,建立基础研究投入稳定支持机制,并完善科技创新政策和管理制度,为科技创新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制度保障。
4. 条例如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条例通过“放管服”改革,简化科技成果转化流程,赋予高校和科研机构更大的自主权,并探索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这些措施将有效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加速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市场。
5. 条例对广东省科技创新发展有什么意义?
条例的实施将进一步推动广东省科技创新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打造更高水平的科技创新生态体系,为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劲的科技支撑。
6. 条例的实施会遇到哪些挑战?
条例的实施需要政府、高校、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共同努力,需要克服一些挑战,例如:如何更好地平衡科研人员的利益和单位的利益,如何有效防范科技成果转化中的风险等。
结论
《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的出台,标志着广东省科技创新工作迈上了新台阶,将为广东省科技创新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条例的实施将推动广东省科技创新水平迈上新台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强劲的科技支撑。
未来,广东省将继续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建设科技强省,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不断做出新的贡献!